中小企业四川网

降杠杆21条任务清单出炉 债转股多项政策年内将落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1927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保监会29日发布《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共四章21条要点工作,其中11条涉及市场化债转股。根据《工作要点》,为了进一步破解债转股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多项相关政策预计将落地。这些政策涉及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以及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等。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点》要求上述部分工作要在2019年9月或2019年底前完成,凸显了降杠杆以及债转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5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建信投资研究主管韩会师撰文指出,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当前企业部门降杠杆最重要的手段。截至2019年6月末,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尽管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明显加速,但在行业覆盖范围、总体落地规模、股权投资质量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21条要点工作中,市场化债转股相关工作部署占了11条,凸显政策层面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高度重视。

业内人士表示,《工作要点》直面目前债转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并出台相应政策予以应对。如《工作要点》指出,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用所属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同一金融控股集团的现有股权投资机构或拟开展合作的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只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债转股实施机构。虽然不少股份制银行也对债转股业务很感兴趣,但是鉴于政策限制,目前单独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样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存在一定难度。据了解,《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暂行)》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亿元人民币。“《工作要点》明确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将降低股份制银行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难度,有利于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扩容。期待未来更多的监管细则能够落地。”他说。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