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款”又称“批发资金转贷”,即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提供“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地方性中小银行合作,专门用于投放小微企业,将其政策、资金优势与商业银行的资源、人力优势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转贷款’契合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定位和运行特点,是当前国开行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经营的有效手段。”国开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欢说。
“在浙江,国开行将在对台州银行、泰隆银行‘转贷款’授信16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转贷款’工作推动力度,力争在全省实现‘转贷款’规模超100亿元。”国开行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