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创新创业载体,成都市对新建创新创业载体、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转(改)建创新创业载体、新引进创新创业载体、异地孵化器补贴等类别的创新创业载体进行资助。
比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100万元经费资助;对综合评价优秀的已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补贴;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的创新创业载体,对其建设(运营)方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费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对本土孵化器运营机构在异地建设的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其引进人才、团队、项目来蓉等方面的异地孵化绩效,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