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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出大招 20条措施激发国内消费潜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9  浏览次数: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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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继23日发文促进文旅消费后的又一重磅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继23日发文促进文旅消费后的又一重磅文件。《意见》从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五大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

 

  上海统计学会副会长陈新光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消费已经连续5年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复杂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国办印发促消费系列文件对于我国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主任关利欣对上证报表示,《意见》一是立足流通与消费之间的协同关系,强调流通供给端改革创新;二是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居民在便利消费、品质消费、汽车消费、绿色智能消费、夜间消费、假日消费等方面不断升级的需求,将有效促进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

 

  首次单列油品消费 再次鼓励汽车消费

 

  汽车、家电等“大件”消费品一直是促消费的重头戏。此次《意见》首次提出促进油品消费,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方面也进一步放宽限制,支持地方举办促消费活动。

 

  具体而言,《意见》通过扩大准入、提高消费便捷度促进油品消费。比如明确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明确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

 

  “农村地区油品消费的便捷化有利于带动汽车消费,当前农村汽车消费有很大潜力。将更新换代和新增需求两方面相加,农村地区大概有4000万辆的汽车消费潜力。”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现代服务业处处长、研究员陈丽芬对上证报说。

 

  在汽车限购方面,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上证报表示,《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放宽限购,明确地方可以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意见》还鼓励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节能、智能电子电器产品的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相关产品促销活动。

 

  加快流通商业发展 鼓励信贷支持消费

 

  “《意见》重点聚焦商业消费,强调流通体系的改革、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将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陈丽芬说。

 

  《意见》提出,要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

 

  《意见》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业内人士分析称,在政策支持下,今后有望出现更多创新型的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网络,并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专家分析称,出口转内销的商品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品牌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顺应国内商品消费升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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