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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再加码 实施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0  浏览次数: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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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优化营商环境再加码。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业界看来,条例提出的一系列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再“加码”。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业界看来,条例提出的一系列举措,既是对已有成功经验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市场主体合理期待的回应。

 

  新时代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营商环境是阻碍一国生产要素流动和生产效率配置效率的根本性因素之一,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和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就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型,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道。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的诸多举措包括更大力度放权、 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主要创新点在于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市场化方面,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

 

  国际化方面,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着力点便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潘向东认为。

 

  那么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从哪些方面发力?此次审议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了哪些“痛点”?

 

  从会议披露的相关内容来看,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的核心和发力点有四个方面:一是实施负面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我国在电信、医疗、教育以及金融等若干领域仍存在诸如出资规模限制、设立主体限制、软硬件标准等方面的政策门槛,部分行业隐性壁垒较多,亟需持续放宽部分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实施更大力度放权,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短板,特别是在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以及商标等领域,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提升国内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全球排位中比较靠后,海关文件比较繁琐,跨境贸易成本较高,这样就增加了跨国贸易成本,因此我国亟需加强贸易便利化程度。

 

  四是政策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除不同企业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实现无论是国企外资还是中小企业一视同仁。

 

  他同时表示,目前需要重视企业经营活动软环境“质”的提升,“痛点”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同区域经济的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对企业一视同仁尤其在融资方面的便利性等。因此,需要强化政府转变职能,成为服务型政府,在转变政府职能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时候逐步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据了解,在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做出了诸多保障,覆盖内容较广,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多方面发力以解决市场问题中的诸多“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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