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的通告显示,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经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06月30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2份,金额302.21万元,税额51.38万元。同时,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还存在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78.57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需反馈至相关负责人后,给予答复。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天眼查显示,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新药研发、医药咨询、营销策划、市场营销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型股份制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等批发,以及医疗器械III类批发兼零售等。
值得关注的是,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已不止一次出现税务问题。2018年3月20日,该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其他违法”事由,被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处罚29875.58元。
此外,湖北三强药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因曾多次在未经过药品审查机关批准,未取得药品广告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印制、发布药品广告,被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赵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