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各部委以外,各地方政府也加速出台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近期已经出台或酝酿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多地加速出台方案
以北京市为例,日前印发的《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被称为北京营商改革3.0版。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戴颖介绍,北京营商改革3.0版对标国际前沿和国内最好水平,力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7个方面取得突破。
这是北京不到两年时间里推出的第三版改革政策。记者梳理发现,从总量来看,此前的1.0版、2.0版合计共推出191项任务;3.0版主要包括12个方面204项任务,超过前两版总和,内容更广、范围更宽、任务更重。
此外,还有多个地区近日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例如: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70条;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等。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营商环境中心主任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标志,当前中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从前期的破题阶段,已经进入到了地方政府的落实和深化阶段。近期多地加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正式基于新一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出台有针对性、具体的地方实施方案。
“具体来看,不同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推进进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刘哲说,比如黑龙江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监督保障等方面,确定了营商环境优化的基本原则和思路;而北京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中国样本城市之一,已经从条例制定,进入到任务分解和执行落实阶段。北京最新出台的《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达204项具体的改革任务,并且明确优化的具体措施、改革目标和时间要求。
大力推动提升营商环境
再来看酝酿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地区。10月底,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表示,上海下一步要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先进经济体,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版方案,继续以更大力度推动提升营商环境。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民透露,优化营商环境3.0版,其总体思路是“三个不变”:即系统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变,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改革方法不变,将增强企业获得感作为首要评价标准不变。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17年底以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已经经历两轮改革:2017年12月22日,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1.0版,出台56项改革措施;2019年2月11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2.0版启动,共出台108项改革措施。
在10月26日的“读懂中国”广州国际会议上,广州市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荣透露,为了营造更好的发展氛围,为各类企业提供具有活力的发展空间,接下来广州会推出营商环境3.0改革。
同样在10月份,深圳市司法局邀请12个立法联系点及多家立法联系意向单位,就《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座谈会征求意见稿)》召开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座谈会。
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去年从78位跃至46位后,今年再度提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这与我国近两年大力度推动提升营商环境密不可分。
刘哲指出,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需在三个方面发力:第一,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要建立常态化的企业建言机制,畅通企业参与渠道。营商环境的优化不只靠数据,更需要靠口碑,关键看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发展的痛点是不是找准了,企业经营的堵点是不是疏通了,企业投资的顾虑是不是打消了,企业发展的信心是不是增强了。第二,更加重视营商环境政策的执行,避免虎头蛇尾,防止重出台、轻落实。在营商环境改革中不能只要考虑立规立法,更重要的是执法的力度和落实的成效,不仅看政策的制定,更要看政策的实施,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第三,“硬条件”和“软环境”两手抓,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在继续优化市场准入、投资贸易、要素供给、政务环境等“硬条件”的同时,在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公平审慎的市场监管、包容的创新生态等“软环境”方面寻求新的突破,将营商环境工作工作推向深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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