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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 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8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1921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联码,建立企业多维画像和全息档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降费减负减轻企业负担……11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14条措施》(以下简称《14条》)已经正式出台。

信息共享 为企业建立多维画像

“今年是‘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从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运用、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加大涉企收费事项检查力度和统一投诉举报渠道等5个方面向市场主体释放了更多的政策红利,进一步简政便民、惠企强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运用方面,成都将持续推进信用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实现“公示即监管”;强化信用信息运用提升监管能力,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联码,建立企业多维画像和全息档案,推动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结果互认的高效运转机制。

智慧监管 “四个自动”联合惩戒

在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方面,成都还将依托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推进监管资源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流程,横向为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纵向为22个区(市)县,分层分类建立117个精细化监管“特色对象库”,覆盖具有行业监管特征的86万市场主体和13192项非市场主体。

同时,将成都市联合奖惩目录和措施清单860余项措施植入智慧监管平台,归集惩戒信息40余万条,涉及市场主体16.8万户。实现“四个自动”联合惩戒新模式,“定性+定量”“动态+静态”信用积分评价和动态风险管理,实现全域成都市场主体信用积分等级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积分评价、风险管理、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六维”联动实施精准靶向监管,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全生命周期的联动监管机制。

柔性执法 不轻易定性“经营异常”

“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是此次出台的《14条》另一个亮点。“由于近年来城市改造变化太大等多种原因,很多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和执照上登记的住所不一致,按照原先规定,都要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该负责人解释,为避免行政执法“一刀切”,也是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14条》对“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进行了创新,规定“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企业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变更登记”。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进行积极回应,《14条》还提出了一系列惠企惠民举措,比如建立食品经营“绿色追溯”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并进行食品采购的,可不再索取、查验、提供“五证”复印件,极大地减轻经营者索证索票工作压力和经济成本;实施 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整合”,实现 12315 一号对外受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等。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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