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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营、中小企业的无分歧账款2020年底前应清尽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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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辛欣)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辛欣)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全国共梳理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约75%已得到清偿。

 

  会议明确了对剩余的无分歧欠款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新发现的瞒报、漏报等欠款纳入台账一并办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清欠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约束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强化及时还款约束;出台实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法规等五方面举措,对清欠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一抓到底。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黄利斌认为,这再一次表明了我国加大清欠力度、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其中,清欠资金优先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举措,再次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

 

  “明确对零清偿、进度慢、瞒报漏报、恶意拖欠等行为的处罚和惩治措施,特别明确对未完成清欠的地方在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公务出行标准等方面采取限制举措,再次体现了对拖欠零容忍,对清欠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他说。

 

  清欠工作意义重大、难度不小,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很重要。黄利斌说,会议提出的出台实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法规,有助于将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业务款项往来纳入法治轨道。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调度约谈、督导检查、举报督办,并设立举报平台,对存在恶意拖欠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与此同时,工信部探索将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纳入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防止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解决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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