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酒店餐饮和影视娱乐等服务消费的影响已有所显现,一些企业的现金流面临较大压力。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30条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阶段,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弱化疫情带来的影响。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这是支撑实体经济运行、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的首要举措。央行将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继2月3日投入1.2万亿元流动性后,4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5000亿元逆回购操作,两日投放流动性累计达1.7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持金融市场稳定送出“定心丸”。
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包括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加以完善,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这些举措将有助于稳定居民和企业信心。
三是保障日常金融服务顺畅。疫情当前,保障基本金融服务也是当务之急。金融机构要保障线下和线上基本金融服务畅通,确保现金供应充足,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等,合理调度金融资源,加强疫区金融服务保障。
四是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包括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以最大限度减弱疫情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除此之外,银保监会将继续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支持发展直接融资、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方面主动作为,包括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加快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适度延长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提升部分保险公司权益投资上限,防范股票质押风险等。
从我国非典疫情和近年来国际上的疫情案例来看,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通常是阶段性、暂时性的,很难对中长期增长趋势产生持续影响。更大力度、及时有效地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有助于平滑疫情冲击,助力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