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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台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 支持重点行业复工复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6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1978
 2月24日,国新办举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欧文汉表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和支持重点物资供应的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调控作用,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努力对冲疫情对经济平稳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一,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税费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时予以支持。对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交运输、生活服务、快递收派等行业,出台免征增值税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它们渡过难关。

 

  第二,出台普惠性的降费政策。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医保费和实施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惠及范围广,政策力度大,叠加去年出台的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有利于化解疫情对企业的冲击。

 

  第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我们会同人社部等部门出台政策,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培训补贴等多种渠道,支持企业稳定现有的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我们还专门出台降低融资担保费等政策,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政策举措将对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复工复产持续推进,政策效应会进一步释放。

 

  欧文汉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一方面,抓好已出台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取向,加大政策力度,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

 

  一是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一些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要集中使用部分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保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点支出。三是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四是要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的投资。

 

  通过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做到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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