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4号)
现将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坚决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路通行畅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二、公共交通工具、各类交通客运站点、公路服务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自觉接受检查。乘坐交通工具时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司乘人员并采取防护措施。
四、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医患人员的车辆,可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免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
五、驾驶员和乘客应积极配合做好道路联防联控检疫点的相关检查工作,不得闯关、冲关逃避检查。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