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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架桥”给力疫情防控企业复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4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1965
 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达1087.5亿元,医疗费用保障比较充足,重点医疗物资采购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后顾之忧,这是记者3月3日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说,这些政策可从让企业少缴一点、让政府多补一点、让融资成本多降一点等三个方面归纳。其中,在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基础上,最近又出台了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实施以后,预计2020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5100多亿元。同时还指导地方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外加2019年财政部把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由20%降为16%的政策实施,全年仅社保费减负就超过1万亿元。同时,加大对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这样能够保证这些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

 

  在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方面,已明确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对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由就医地来制定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医疗费用的保障比较充足,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在重点医疗物资采购保障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后顾之忧。

 

  疫情发生以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说,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享受哪些税费减免政策,其中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有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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