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1周,也就是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次适当延期的范围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