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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通过补贴刺激消费 专家提醒:消费券不能一发了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1958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居民主动减少外出购物,纷纷取消聚餐聚会,非生活必需类商品销售和餐饮业受到明显冲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其中,商品零售下降17.6%。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发放消费券就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在南京,预计将发放总额3.18亿元的消费券;在济南,推出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在江西,发放1000万元旅游电子消费券;在宁波,也将推出大额消费券……

 

  “消费券本身是通过补贴方式来刺激消费、释放消费需求。从以往经验来看,消费补贴政策一般在短期内都会带动消费增长出现新高。特别是在消费券重点支持的领域,短期内会出现消费快速增长的局面。因此,对于短期消费的拉动作用是比较明显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应对疫情这种非正常因素对消费增长的干扰,的确需要出台一些短期的刺激政策来促进消费增长,推动消费回补,从而使因疫情受到抑制的消费需求尽快释放,加快消费实现恢复性增长。

 

  赵萍同时也强调,要合理使用消费券,不建议、不提倡长期发放消费券补贴。“目前并不是实行普惠式发放,而是针对不同行业,哪里需要补哪里。哪些行业受到冲击比较大,才向这些行业发放消费券,从而促进这些行业尽快恢复到正常消费水平。”

 

  目前,消费券发放主要集中在南京、宁波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从经济发展看,这些地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基础比较好,财政收入相对宽裕,有能力发放消费券。

 

  赵萍认为,对于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地方,则不太适合使用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毕竟消费券资金来自财政收入,必须考虑到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消费券更适合选择在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较为充裕的地方发放。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地方,则不太适合使用发放消费券的方式。

 

  专家认为,对于向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主要是为了避免低收入人群因疫情使其日常消费受到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在操作层面要加强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指出,为促进国内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我国将突出抓好两件事。一是指导地方落实好既定扩消费政策措施,二是支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哈增友强调,地方出台政策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

 

  “促进消费增长要把长期安排与短期措施相结合。”赵萍认为,短期目标主要注重消费回补,长期消费增长则应该注重从消费制度、消费环境不断完善的角度入手,建立更加完善的消费增长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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