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共同体主要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产业提升等各要素有机聚合的独立法人组织。
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聊城市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台创新创业共同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自主权,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市级财政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规模、评审、创新发展等因素,择优给予每个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20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县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将聚焦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九大”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