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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细则 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989
 ●支持优秀技能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评价

●加快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天府工匠”“技能川军”

●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提出技能人才评价要坚持能力导向,重点考察技能人才解决技术难题与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支持优秀技能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评价,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加快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天府工匠”“技能川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人士介绍,技能人才重点分为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三类,对技能人才的评价标准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三个方面。

职业道德方面,品德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全面考察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重点关注技能人才坚守岗位、埋头苦干,刻苦钻研、技术攻关,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带徒传技、代际传承等方面情况。我省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

工作能力方面,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侧重点不同:技术技能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加工、制造、服务等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操作技术难题等能力;知识技能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职业等领域,自主学习新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能力;复合技能型人才,重点评价其在生产加工和服务一线中掌握两门及以上操作技能,具备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劳动等能力。

业绩贡献方面,重点评价技能人才在创新操作技术方法、解决技术难题、推广技术工艺、开展技术革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创新创造和实际贡献等。

据介绍,对技能人才的评价包括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技能竞赛选拔、社会选评等多种方式。此外,对“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人才,尤其是承担国防重大任务、国防科技涉密领域骨干人才,对全省发展急需高精尖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等,可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直接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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