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共20条,包括职业中介介绍人才就业可获补贴、产教融合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等,自4月13日起施行,除特别注明有效期限的条款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疫情期间介绍人才就业中介最高可获每人500元补贴
为保障企业用工,《政策》规定,对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介绍人才到我市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最高给予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在支持个体工商户用工方面,对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二级应急响应期间,介绍人员到个体工商户落实用工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组织有序返岗方面,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对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组织运输劳务人员来济的,按照省内每人10元、省外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运输补贴。
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上,对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村劳动力实现在本市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最高给予每人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为提升培训实效,对我市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线上组织实施用工培训等,可根据培训效果优先给予培训补贴。
此外,为激励争创先进,对提供就业服务成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优先推荐参选当年度“国家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省级人力资源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项目”等,获选后在落实省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扶持。
行业标准制定企业最高可获60万元奖励
完善注册服务。允许人力资本服务作为行业名称进行企业注册。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研究制定人力资本价值出资管理办法。
支持产教融合。对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课题研究,设立人力资本产业研究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产教融合项目,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推动高端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本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补助,对标准制定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
获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园区可获200万元奖励
打造特色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获评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园区,按等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贴。
推动园区升级。对经认定的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园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建设国际化园区。规划建设全球人力资本产业中心,支持在境外设立人力资本服务基地。
提升平台功能。对全国人力资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给予每年200万元的补助。
举办高水平展会。每年定期举办“中国·济南全球人力资本服务业大会”,并将其打造为我市高水平自主品牌展会。
5亿元人力资本产业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创新
推动产融结合。在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下设立规模5亿元的人力资本产业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创新发展。
丰富金融产品。对设立人才贷款、创业等保险产品的保险机构给予奖励,支持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为入驻产业园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购买创业保险。
创新融资模式。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探索开展面向人力资本服务业企业的“股权 债权”投融资服务创新,支持对国际人才及团队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吸引国际人才团队来济创新创业。
引进相关总部企业可一次性获奖50万元
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对新引进规模超过50亿元的人力资本服务业总部企业,按其经济贡献给予奖补,对引进某些世界知名机构的园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参照“创新券”模式,推行“人力资本服务券”制度,撬动市场需求。
给予租金补贴。对入驻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园的企业,可给予每平方米15元/月的租金补贴。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是解决疫情期间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稳就业促创业、推进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长远举措。”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副处长周建建介绍,《政策》中所指企业(机构)是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机构),与其他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政策时,执行最高奖励政策,不重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