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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打妨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垄断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1952
  防控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等成反垄断执法重点


  市场监管总局严打妨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垄断行为


  核心阅读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抱团取暖”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为此,企业需要加强与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沟通,寻求法律指导,避免出现违法风险。


  □ 本报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将防控物资、公用事业、重要民生商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反垄断执法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垄断行为。


  专家认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越是特殊时期、困难时刻,市场主体越期待公平竞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越需要公平竞争。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必须更大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防控物资成执法重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查处一起重大典型的原料药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对3家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经销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3.255亿元。这是我国今年在原料药领域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反垄断罚单。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必需药品,是常用的低价药,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是生产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的基本原料。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保持防控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至关重要。


  《公告》明确将防控物资、公用事业、重要民生商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反垄断执法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垄断行为,切实保护疫情防控物资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于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控物资及原辅材料,供水、供电、供气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等垄断协议,以及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发“疫情财”的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坚实保障。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纷纷加大防控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谋取垄断利益的违法行为。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群峰指出,疫情当前,防疫物资、重要民用商品生产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兼顾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疫情之后的经济恢复期,需要和全体社会公众一起共克时艰。企业如何在商业利益和商业道德之间寻找到平衡,是每一个经营者当下考虑的事情。但底线是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建立审查绿色通道


  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监管部门接到一些企业希望加快经营者集中审查进度、助力复工复产的建议,以及疫情防控物资价格上涨涉嫌垄断问题的反映。为保障企业之间正常并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经营者集中审查效率,市场监管总局采取很多措施加快审查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这些措施包括:实行非现场申报。申报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报材料及补充问题回复,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可以邮寄。市场监管总局受理通知、补充文件清单、立案通知及审查决定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送达,在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的同时,提高申报、立案和审查效率。


  建立绿色通道。对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食品制造、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密切相关领域,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以及为复工复产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审查绿色通道,依法加快审查,为企业并购交易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全程指导。市场监管总局通过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经营者保持高频互动,为经营者提交完备申报文件、资料提供全程指导,在基本文件资料齐全后第一时间立案审查,有效压缩审查时间、提高审查效率。


  这些措施发挥出积极效果。今年一季度,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111件、立案113件、审结111件,同比增长4.7%、6.6%和0.9%;平均审结时间比去年缩短8天,下降26.9%,为企业节约交易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对此,陈群峰说,市场监管部门既是监管部门,也是服务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者加强合规指导和服务,及时相应企业的反垄断诉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体现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刚柔并济。


  引导经营者建立合规制度


  经营者自觉开展反垄断合规,是从源头防范垄断行为的有效措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认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抱团取暖”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因此,企业必须加强自身法律风险研判,除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行业政策外,还需要加强与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沟通,寻求法律指导,避免出现违法风险。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鼓励和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法律合规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提高经营者自觉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公平开展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垄断行为发生,形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强大合力。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就《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提供全面指引。而浙江、上海等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反垄断合规指引;黑龙江、江西、吉林等地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发布反垄断风险提示和合规指引,均对经营者做好反垄断合规起到很好指导指引。


  盛杰民认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越是特殊时期,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就越发迫切。只有使反垄断工作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内在动力,有效实施竞争政策,特别是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才能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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