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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国企等要带头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房租负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1964
 “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李克强总理4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各方面的调研反映,现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一大突出困难就是房屋租金。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李克强说,“要抓紧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雪中送炭’,让他们尽可能活下来。”

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房屋租金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中占比较高,有些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甚至占经营成本的一半左右。

李克强在会上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相信这一表率示范作用,将会对其他出租人起到鼓励引导作用。这不仅对租赁双方都有益处,更对稳定就业、稳定经济社会大局至关重要。”

当天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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