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正面清单的主要做法。
一是细化清单标准,全面打牢实施基础。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清单企业种类补充完善,细化纳入标准、条件和流程,做好企业筛选审核,打牢实施正面清单基础。湖北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3类正面清单,将首批1423家清单内企业向社会公示。广西增加具备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企业等3个类别,将3279家企业纳入清单。江西增加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和公共设施运营企业2个类别,进一步明确纳入条件及监管要求。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各地积极探索推行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将移动执法、大数据监控、在线数据、数据动态分析等作为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的主要监管方式,实现分类分级,精准化环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河北借助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抽查、在线监测报警等信息系统,精准发现并锁定违法行为。福建简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信息填报要求,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联网企业25家。山东调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由各市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将减免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广西推行“执法终端+指挥中心+专家会商+数据融合+无人机侦查+应急联动”六位一体的环境监督执法模式。陕西对免予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通过线上交流,企业传送照片、视频巡查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上海探索网上执法模式,对违法企业举行网上“云听证”。
三是强化执法帮扶,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在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强化执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山东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暨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行动,将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稽查重点。河南对2019年全省26个重点行业绿色排行榜前列的企业,支持优先复工复产,对排名靠后、复工复产难度大的企业,组织环保技术突击队开展“一对一”帮扶。
四是深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正面清单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舆论关于实施正面清单是否放松环境监管执法问题的关切。生态环境部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媒体专访等形式向社会释放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又不放松监管执法力度的政策信号。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等25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以新闻发布会、网站公示等形式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清单内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坚持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切实落实正面清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