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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9  来源:青海日报  浏览次数:1991
 在疫情冲击下,目前不少企业融资出现了一些问题。利用融资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是财政政策发力的一个关键点。

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中提出,力争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这意味着财政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再出新举措。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三农”则关系到中国人能否牢牢端住自己的“饭碗”。近期,在财政手段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保驾护航。但是,受到疫情冲击,目前不少企业融资出现了一些问题。利用融资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是财政政策发力的一个关键点。因此,此次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尽管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但目前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仍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能力、现金流、资产等因素,门槛依然较高。如果企业缺乏足够的抵质押物或者担保,依旧可能拿不到贷款。前一段时间,一些企业主反映,银行的贷款利率优惠了不少,但依旧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在特殊时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担保意愿都明显下降。这也导致不少企业因为缺乏担保不能获得贷款。

当前,银企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担保依旧是普遍现象,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从银行体系外入手,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实现再担保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这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瓶颈的关键之举。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自成立以来,通过再担保业务合作,已初步形成了与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业务联动的合作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参与,对于完善地方的政策性担保职能、强化地方融资担保支农支小能力、分担融资风险,有着积极意义。

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起到了规范行业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20%,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银担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这一规定不仅使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风险分担者的角色得以明确,更为融资担保行业减轻了负担,可以支持它们不断提升支小支农担保金额的占比。

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必须发挥“几家抬”的合力。既要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也需要在财政领域不断出台支持政策,打通融资链条上的每一个节点,有效提升支农支小的融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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