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四川网

四川: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7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985
 我省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第一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已正式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加强监督抽查和违法惩戒,规范从业行为,通过简政放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消防执法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在简政放权方面,提出取消、精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提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实施分类精细化重点监管,实现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在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方面,提出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3项制度,明确消防指战员、文员等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提出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修订完善《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条措施》,优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消防窗口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联合印发,已于3月30日正式实施。(记者 陈松)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