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经办服务,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年度稳就业工作相关督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