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以“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 为关键词的西部地区新一轮大发展将拉开帷幕,随着“升级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出台,西部地区有望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强劲引擎。
《意见》提出了三十六项举措,包括:强化西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重大工程规划建设;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西部贫困地区企业IPO适用绿色通道政策;将在西部地区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等。
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意见》提出,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
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注重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协同发展,继续开好多站点、低票价的“慢火车”。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出海、扶贫通道和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加强航空口岸和枢纽建设,扩大枢纽机场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
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信息网络覆盖水平。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骨干治理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
《意见》明确,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西部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
《意见》提出,优化能源供需结构,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
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加快北煤南运通道和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设,继续加强油气支线、终端管网建设。
构建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地下储气库。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
鼓励各类企业
在西部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公司
《意见》提出,鼓励各类企业在西部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公司。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积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
和“智能+”产业
《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产业,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加大西部开放力度
《意见》提出,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等。
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积极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等。
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鼓励重庆、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高昆明、南宁、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省会(首府)城市面向毗邻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支持西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设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行政管理体制等。
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发展。完善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支持在跨境金融、跨境旅游、通关执法合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等。
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推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逐步向规则制度型转变。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开放制造业,逐步放宽服务业准入,提高采矿业开放水平等。
拓展区际互动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青海、甘肃等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东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加强协同开放等。
深入推进商业类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建立健全天然气弹性价格机制和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意见》还提出,稳妥有序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利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分析人士认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基础设施仍是重点任务,统筹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可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支撑全国经济稳中向好形势。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将迎来新一轮蓬勃发展。
随着“升级版”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出台,西部地区有望进入又一个快速增长的通道。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仍是重点,城镇化建设将加速发展,西部沿边城市将迎来又一轮建设红利,与共建“一带一路”互相提振。利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建筑、家电、机械等钢铁相关产业将明显受益。随着新一轮政策对西部倾斜力度加大、西部与共建“一带一路”更深度融合,将给相关行业带来巨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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