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委宣传部、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出台的《方案》明确了六大范围的重点任务。文学作品方面,每年出版5部以上优秀长篇小说或长篇报告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方面,每年至少推出4部优秀电影或电视剧(纪录片)。鼓励创作生产主旋律商业大片、大剧,每年至少推出2部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漫作品;舞台剧作品方面,每年至少推出2部优秀戏曲或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剧。此外,每年至少推出2部优秀广播剧和10首“中国梦”主题歌曲、主题校园歌曲。
《方案》提出推进我省文艺精品创作10条工作措施,包括加强选题规划、打造“一剧之本”、组织项目攻关、壮大市场主体、激励创作人才、实施产业驱动、引导文学创作、支持购买版权、保护作品版权、扩大营销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