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知》具体内容来看,在信贷环节上,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在助贷环节方面,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在增信环节上,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在考核环节上,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同时,《通知》要求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并要求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和正向激励。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了“保市场主体”“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此次六部门联合及时发布了相关监管措施,将上述要求逐步细化,目的是最大程度上引导信贷资金进入企业,将减少企业运营和融资成本落到实处,实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从而有效缓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近期发布的2020年一季度银行业运行报告显示,2020年3月末商业银行整体净息差为2.1%,较去年末下降10BP,达到近两年来新低。在银行净息差不断收窄的情况下,《通知》的下发是否会对银行盈利造成进一步影响?
“在成本不变、净息差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通知》的下发会规范银行的信贷收费标准,引导银行降低信贷定价及涉及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使得银行的净利润进一步下行。”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徐承远建议,银行要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增加中小企业以及信用卡业务贷款等,还应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负债端综合成本,同时要优化债券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资金业务收入等。
陶金认为,银行需要主动适应政策环境,积极开拓其他业务,增加非利息收入,更全面地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