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将建立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川渝两地将加强有关部门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欠薪“黑名单”的联合惩戒,对发生恶意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欠薪逃匿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无论是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还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将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恶意欠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两地受限”。
同时,川渝两地将建立异地劳动保障权益救济制度。凡四川籍、重庆籍劳动者在两地行政区域内务工,其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在法定有效期限内,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川渝行政区划内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异地投诉。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机制,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对方辖区内登记注册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时,对于涉案单位的违法信息,每季度向对方通报一次,遇到重大案件随时通报。
川渝两地还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制度,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在对方辖区异地调查、取证、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的,可直接要求对方涉案所在地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助调查、取证、送达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