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特别是公路货运、仓储等领域集中度较低,中小微企业数量多、比重大,对此,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意见》针对物流领域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即“审批难”、“通行难”、“用地难”、“融资难”,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孟玮举例说,比如在解决“审批难”方面,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的许可服务,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和制度化,对不合理或者是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的海运、通关环节审批管理事项和监管证件,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是退出口岸验核。在解决“通行难”方面,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的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的通行便利。在解决“用地难”方面,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政策;支持利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者是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在解决“融资难”方面,提出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广“信易贷”的模式。
此外,随着网络货运平台的发展,物流信息成本问题也日益突出。《意见》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要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减轻公路、货运企业的经营负担。“相信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将为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降成本创造一个更好的条件。 ”孟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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