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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支持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2043
 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项议题是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李克强总理在征询各部门意见时特意问道:“支持国家高新区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可以明确改为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吗?”

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肯定答复后,李克强说:“今天会议确定了,金融机构就一定要说到做到。我之前到各地高新区调研时,许多创新型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向我反映,他们没有自己的房产或初创资本,也很难拿到风投,希望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来进行融资。”

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国家高新区自1988年启动建设以来,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区域发展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和人才高地。高新区集聚了全国36.5%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高新区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李克强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示范引领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双创”和大学毕业生就业。

他强调,中国经济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而从多年的实践看,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大量创新资源。在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要充分发挥高新区在创新驱动方面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挖掘潜力,发挥好已有优势,稳住中国经济基本盘。

“把高新区的独特优势更大发挥出来,重在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李克强说,“高新区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要勇于打破一些不合理的束缚,拿出真正有分量、有突破、有创新的举措,就会给市场注入信心。”

当天会议决定,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放宽海外人才长期多次签证、居留许可等规定。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总理说:“我们做好‘六保’工作,必须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加吸引力和兼容性。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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