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是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的简称,它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此次改革是海关将近年来跨境电商B2C(零售)领域创新监管经验运用到B2B(企业对企业)领域的一次尝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于海纯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从短期看,改革将助力跨境电商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从长远看,它将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稳住外贸基本盘、保就业及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试点首日争相尝鲜
7月1日是“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第一天,0时0分21秒,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00台价值1.62万欧元的吸尘器在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申报成功,成为全国首票采用“跨境电商B2B出口”方式的货物;0时2分整,来自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家具在天津顺利通关,这是天津海关放行的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0时6分48秒,广州黄埔海关成功放行辖区内某跨境电商B2B企业申报的货物,这批货值2万余元的塑料制品将启程运往新加坡……
“试点首日,北京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申报清单21票,货值27.7万元,主要商品为纤维布、拉力带、服装、智能手表、蓝牙耳机、滑板车等。”北京海关行邮处副处长杨燕冬介绍说。
来自杭州海关的统计显示,7月1日全天,其所属钱江海关、萧山机场海关、义乌海关等均成功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申报清单,累计19票,货值6.68万元,跨境电商出口新模式实现了关区全覆盖。
作为首家“尝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企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当天共申报了2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公司副总裁杨文基表示,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改革,企业可享受到无纸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物流成本降低了,通关效率提高了。更重要的是,借助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新模式,产品拓宽了市场销路,增强了高端制造企业的抗风险韧性。
“从个人海淘(C2C)1.0时代,到商业零售(B2C)2.0时代,再到‘跨境电商B2B出口’开启,标志着跨境电商新业态迈入了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南昌海关办公室主任阳振荣说,南昌海关虽不是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单位,但已接到很多跨境电商企业的咨询,企业对这项创新举措普遍看好。
新增代码方便通关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但占据市场份额近80%的“B2B出口”,却无法享受到相应的通关、税收等支持。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大量传统贸易订单转为线上成交,支持‘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的出台正当其时。”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介绍说,此次试点相关改革举措为线上B2B出口贸易增设了专门的监管方式代码和通关路径。
据介绍,“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新增设的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9810。其中,代码9710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代码9810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至境外购买者。
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海外仓从事跨境贸易的电商企业。试点首日,该公司即以代码9810方式申报了一批家居用品至美国亚马逊海外仓。“原先我们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无法享受优惠政策。”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何铭坦言,此次海关将出口海外仓模式纳入跨境电商监管,并为企业在申报、通关、物流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
在黄埔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成应强看来,新增“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代码模式后,跨境电商企业至少可享受到三方面利好:一是把大批量出口货物企业对企业模式归入跨境电商监管范畴,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扩大业务;二是将海外仓模式纳入跨境电商管理,以往企业遇到的清关、运输、退税等方面问题可迎刃而解;三是在新政加持下将有更多企业可以从容地应对疫情之下的出口危机。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经济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从政策设计框架来看,此次改革充分考虑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采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
“比如,企业申报单证全程无纸化,系统自动审核实时验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清单申报等更为便捷的通关通道,一体化通关与转关并行以满足企业物流多元化选择等,使通关更加高效便捷,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说。
张亚平表示,此次改革新增两种监管方式,为地方政府引导本地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了帮助,也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了明确的支点,有助于准确统计跨境电商出口数据,为地方乃至国家层面的决策参考提供数据支撑。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改革启动,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广东东莞市联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子任说,试点拓展了公司业务种类,预计下半年出口业务量较上半年可以翻番。
据统计,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10.8万亿元,今年预计有望超过12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先后5次批复了105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遍布全国4个直辖市和26个省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试点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争取早日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措施。”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