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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加大减费力度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2057
 本报讯(记者 王卓)浙江省宁波北桥进出口有限公司,商业用房抵押贷款80万元,免收抵押保险费3500元;浙江省慈溪市蓝珂电器有限公司免收抵押保险费2600元……今年以来,宁波银保监局纪委督促监管部门引导辖内54家银行签订《宁波银行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物保险业务自律公约》,对贷款抵押物精准分类,区别风险等级采取不同风控措施,对个人住房抵押物免于保险,预计全年降低辖内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约2500万元,受益企业3万余户。

记者了解到,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以宁波银保监局纪委推动监管部门纠正辖内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购买保险问题为契机,指导系统各级纪委加大对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同时推动银保监会党委及有关部门出台制度规定,督促银保机构加大减费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宁波银保监局纪委调研发现,部分银行在审批小微企业主个人经营性贷款时,未区分贷款风险,将是否购买所抵押个人住房财产保险作为授信审批的重要参考,导致申请人为尽快获得贷款而额外支出保险费用。

对此,宁波银保监局纪委指导行业协会根据“坚持依法合规,维护人民利益和防范风险兼顾”的原则,对抵押物保险精准分类,按灭失风险高低拆分为企业厂房保险和个人住房保险,引导银行对风险极低的个人抵押住房免于保险。

在此基础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会同银保监会党委,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银保监会还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其中专门规范了信贷融资收费与管理,督促银行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特别是在征信环节为企业减负,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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