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
主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
●月底到位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7月30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四川省2020年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标准已出炉。经省政府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挂钩调整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为: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各市(州)需在8月底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专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上述人士介绍,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在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全省将有915.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