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落实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20%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进一步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研究推进货物港务费改革。
《方案》表示,规范引导船公司收费行为。推动船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结构,规范简化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附加费,严格执行运价备案制度。鼓励我国海运企业通过上下游融合发展和联盟等方式,壮大国际物流业务,引入竞争实现运输成本降低。
《方案》指出,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全国性海运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公示各海运口岸各环节收费及服务信息。
《方案》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强制服务并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