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细胞,是党和政府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不仅可以使高校毕业生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百姓,也是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的广阔舞台,有利于高校毕业生丰富人生阅历,补足经验空白,体察民情民忧,增强为民情怀,为未来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做好充足准备。
近日
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这是山西省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努力完成“六保”任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空间,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往基层流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缺口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要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和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
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布,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要针对社区用人单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或提供“点对点”供需对接服务。要结合社区实际需要,为立志从事城乡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家政、康养、托育、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项培训,促使其在社区平台更好地施展才能、创造价值。
到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为社区就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与此同时,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的力度;将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发掘一批扎根城乡社区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社区就业大有可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