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四川网

企业招用毕业生可享成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2034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8日讯(记者 李丹)民营企业作为“稳就业”的生力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维护就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成都市为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更大的就业促进作用,出台了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实施细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补贴对象和条件:2020 年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12 个月的本市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招用毕业生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 12个月后按 4000 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 12 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所需资料:民营企业营业执照;《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申报时限:企业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后的 3 个月内提出申报。
提示:本细则规定的补贴与《关于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193 号)规定的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具体详情请戳链接: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26473/2020-07/13/content_d3a6c9425af548dca815d3bfbe5f4fea.shtml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