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以往,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纸质版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高频推广应用的电子证照之一,是将原来的“取水许可证”申领、发放等程序电子化。取水权人从省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经取水许可审批部门审查,通过取水设施验收后,即可线上申领取水许可证照并自行下载打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目前我省取水许可证保有数量达2.2万余套,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行业。(记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