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授予西航港科技企业孵化中心、成都顺康新科孵化基地、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等33个基地“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填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情况月报,集聚内外部优质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示范基地要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双创”生态系统为重点,扶持培育和示范带动并举,推动示范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四、本次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可再次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要加强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各类资源参与支持示范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高附加值服务。
附 件:2020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