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表示,报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先行下达新增专项债额度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不过截至11月19日上午,尚未有地方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发行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信息。但按照财政部10月底前力争完成新增专项债部署,以及前期一些地方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这笔2000亿元专项债发行在即。
为了化解中小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风险,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能力,国务院安排2000亿元专项债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新途径。
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一位官员曾公开表示,这笔2000亿元专项债将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据媒体报道,这18个地方包括天津、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
国务院对获得这笔专项债资金支持的中小银行设置了较多限制条件,比如中小银行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补充资本金前提要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
国务院要求,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
目前一些地方或银行已经开展相关工作。
比如,温州银行早在9月发布增资扩股方案报告,拟募资不超过70亿元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和处置不良资产。在认购方式上,由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此后温州银行在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专项债认购问询时称,温州市政府指定的地方专项债特定主体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温州国金”),温州国金由温州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温州国金公司在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等方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公司也未与其设置特殊投资条款。
除了温州银行外,广西北部湾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发布公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金。
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郑大卫曾告诉第一财经,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通过金融杠杆扩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力度,是实现“六稳”和“六保”重要举措。同时,此举也是一项创新举措,专项债要求投资有一定收益,此次通过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投资,退出方式比较可行,且有一定收益。
国务院要求对专项债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认为,目前专项债融资成本略微超过3%,用这笔钱来投入中小银行资本金,未来退出基本能够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