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工业系统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园区管委会、五粮液园区管委会,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区县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临港经开区经济综合服务局,各重点企业,本局各科室、中心(站):
现将《全市工业系统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2020年12月4日
全市工业系统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刘中伯书记近期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安办〔2020〕124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工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工业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管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决防范和遏制工业系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区县经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将实施办法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分管领域内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就行业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题研讨,找准薄弱环节,部署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宜宾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联合监管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隐患突出的行业企业。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将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属地行业企业问题隐患突出、所属行业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区县经信部门进行约谈。
(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县经信部门和本局各行业科室要给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点任务,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指导民爆生产销售、成品油销售、天然气长输管道、化工医药、酒类、纺织、电力生产供应和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的工作总要求,跟踪问效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并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针对工作区域在老旧小区内或临近老旧建筑,做好相关用电、用气安全和火灾报警等防范措施。
(三)持续推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源头管控。各区县经信部门和本局各行业科室要督促指导民爆生产销售、成品油销售、天然气长输管道、化工医药、酒类、纺织、电力生产供应和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消防安全风险人防、物防、技防管控措施和责任。特别是酒类企业等火灾高危企业要按照属地应急(消防)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请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督促整改。
(四)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县经信部门和本局各行业科室要按安全生产“三个常态化”的要求,督促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闭环管理。要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等场所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对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企业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私拉乱接情况,有无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从业人员是否在厂区内违规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扎实抓好所属企业高层住宅火灾防范管理。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责令企业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又不能及时消除的,要立即依法移交应急(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五)大力强化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各区县经信部门和本局各行业科室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逃生线路和人员疏散程序,提高企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员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要配合应急(消防)部门,督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针对企业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定期检验维修,对消防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区县经信部门和各企业要围绕贯彻落实《宜宾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和QQ网络平台、各类会议、安全检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违法案件、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宣传,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重点结合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当前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区县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标准要求,突出工作实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分头落实。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火灾隐患排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敢于较真逗硬,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将组织综合督查组,按要求对各区县园区管委会、经信部门和企业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强化监督考核。各区县园区管委会和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对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检查走过场,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程序上报处理。各区县于2021年4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安全生产科。联系人:李朝江,联系电话:8220902,邮箱:2261786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