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补充协议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事项24条、广东省政府支持事项20条。其中,人才发展方面,支持广州、深圳率先实现对相关领域港澳职业资格的认可,探索新产业新业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
就业创业方面,支持探索允许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旅游、卫生、教育、医疗等领域专业人才在广州、深圳执业;进一步优化港澳居民在广州、深圳就业创业服务。
补充协议显示,支持广州、深圳试点先行,开展“全面覆盖、公平保障、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试点等。
同时,支持广州、深圳加快发展“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施湾区“社保通”工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健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等方面内容。
补充协议还提出,支持广州、深圳加快构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跨境通用管理机制,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此外,支持广州市黄埔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广州)创新研究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和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推进市、区、街道三级劳动争议调解实体化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