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规划》共包括九大部分30项内容,总体目标是要“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据新华社报道,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就规划有关问题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规划的制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篇的主题主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规划各个方面。”上述负责同志表示。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练育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规划》的出台,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落实。”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三者是有机的整体,也是一脉相承的。此前,关于法治政府,我们国家陆续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包括上月初刚出台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如今在《规划》的出台和落实下,整个法治中国建设的体系也就完整了。”练育强说。
根据《规划》第三部分“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一项中提到,要“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法律制度建设。”
数字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数字经济活动已经占到我国GDP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很多业态与民生紧密相关,而且涉及核心资源的配置。但其配套法律制度环境还是滞后的,尤其是各种与数据产权的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胡麒牧认为,“之前为鼓励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管环境相对宽松,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而近期针对互联网反垄断、互联网金融、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问题出台的监管措施,已经表明决策层要对数字经济活动加强监管的导向。”
“从短期来看,法制环境的完善可能会对现有一些商业模式产生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胡麒牧补充。
练育强也表示,“这是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做好司法保障准备。由于目前5G等技术处于领先水平,因此我国需要制定相关标准来抢占制高点,而原先这一领域的标准都并非是我国制定的。”
对于加强区域法治工作的建设这块,练育强则表示,“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地区,在之前较多地是拥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而统一区域市场的形成则需要统一的法治。而区域一体化的核心和关键就是法治的一体化,为此,需要加强区域之间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协调。”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陈婉玲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区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般法治问题包括财政、税收、投资、竞争等(特殊优惠政策,如自贸区、园区、开发区),而特殊法治问题则包括由差异性引发的利益协调问题、一体化统一市场与合作互动中利益分配和区际援助制度化问题。”
那么,法治建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陈婉玲认为,“除了进行综合性立法、区域类型化单行法、区域问题专项立法等顶层设计,还可以通过区域互助、合作及区际利益补偿等制度来实现利益协调。”
记者注意到,《规划》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一项中还提到,要“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健全军民融合发展法律制度”。
“法治中国背景下,需要更加全面的国家安全法律,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十一类国家安全要素。”练育强解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