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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临时生活补贴,减免公租房租金…… 四川服务保障农民工就地过年出实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川观新闻  浏览次数:2048
 1月30日,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相关通知,对做好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未返乡农民工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服务保障农民工在川就地过年

通知指出,要从生活保障、文化生活、合法权益、居住安全、就业帮扶等五个方面做好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生活保障。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对农民工因就地过年需办理铁路、民航等退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丰富文化生活。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送祝福、送文化活动,及时解决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的实际困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春节期间向农民工免费开放。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维护合法权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权益。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春节期间对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保障居住安全。强化春节期间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按规定对承租公租房的农民工减免春节期间租金,适当提高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暂缓催缴公租房租金,春节期间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农民工家庭不计入违规记录,各地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滞纳金、违约金。加大对在川就地过年困难农民工的排查、帮扶和救济力度,提供基本的生活居住安全保障。

——加强就业帮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时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实现就业“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对吸纳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开发一批面向就地过年农民工的消杀防疫、社区服务临时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企业对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最高可提高50%。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继续执行以工代训政策,补贴标准最高可调至每人每月400元。鼓励在川就地过年农民工参加“云课堂”线上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

三项举措关爱帮扶未返乡农民工家庭

——开展走访慰问。全面摸排统计未返乡农民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未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发放必要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

——实施分类帮扶。对留守老人提供走访探视和生活照料服务;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童伴计划”“爱心暖冬”等活动;对留守家庭残疾人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帮助农民工留守家庭通过网络视频连线未返乡农民工,实现网上拜年、共叙亲情。通过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切实解除未返乡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做好防疫指导。引导未返乡农民工留守家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尽量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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