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四川网

今年底 四川省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0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2098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晓露)2月19日,记者从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围绕盘活开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我省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大量项目资金向农村倾斜,特别是脱贫攻坚的投入,形成了很多新的资产,包括国家支持建设的乡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各方帮扶的产业设施,村级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盘活好这些资产资源,不仅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能做大村集体经济‘蛋糕’,让村民的钱袋子鼓起来。”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指出。

盘活集体资产第一步是要清晰界定这些资产“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通过清产核资,2019年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计2193.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86.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807亿元,目前已股份量化集体资产845.4亿元。

会议透露,下一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全体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是亟需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为此要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的基础上,我省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同时,我省将同步全面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已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纳入立法议程。“就是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法律保障。”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在于统筹农村资产资源、组织协调农民,而工商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优势在于经营管理项目、参与市场竞争,“只有把两者紧密联系起来、把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才能有效盘活沉睡的农村集体资产。”

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近两年,我省各地已在规范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下一步还将在全省开展集体经济融合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增加集体收益,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村民权益保障,让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