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报告中,“市场主体”出现了18次,“小微企业”出现了15次,其中6次为单独提及,还有9次是列入“中小微企业”一词,足见政府对“小微企业”作为就业主要“容纳器”的重视。
另外,“个体工商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5次,比去年更多。吸纳众多就业的“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分别出现了4次和3次。带动众多灵活就业的“平台企业”出现了2次。
今年的报告中,“市场主体”出现了18次,“小微企业”出现了15次,其中6次为单独提及,还有9次是列入“中小微企业”一词,足见政府对“小微企业”作为就业主要“容纳器”的重视。
另外,“个体工商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5次,比去年更多。吸纳众多就业的“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分别出现了4次和3次。带动众多灵活就业的“平台企业”出现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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