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农村房屋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其中,农村房屋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农房建设应避免“切坡建房”,山区新建农房选址困难、实在无法避免切坡堆填的,在建成完工后,要将建房是否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是否落实相应防灾措施,纳入实地核查验收内容。
据介绍,四川要求各地将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农村房屋及周边区域,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范畴,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排查发现的威胁农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厘清责任,科学分类处置,全力确保安全。
四川各地将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开“坝坝会”、现场避险演练等方式,开展农房选址及“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范科普教育宣传,积极引导农户增强安全选址意识。 (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