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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减税累计超2.5万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2084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车柯蒙)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完善,以税收红利鼓励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为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

从细分数据来看,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3万户提升至2019年的33.9万户,五年间扩大了5.4倍;减免税额由726亿元提升至3552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37.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持续加大,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和创新活力,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经费从2015年的1.4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44万亿元,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

“十三五”时期,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项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有力促进新经济新动能蓬勃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记者注意到,税收数据显示,数字经济相关行业快速成长,2016-2020年,税收年均增长7.2%,快于全国总体水平3个百分点。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产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从2017年的1.09万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47万亿元,年均增长10.8%。我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1.3%,高于全国总体水平5.1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8%,高于全国总体水平11.8个百分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创新是我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由于科技研发的时间长、投入大、回报期长、外溢性强,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激励才能够鼓励更大规模的研发及创新,给经济增长带来乘数效应及优化增长的质量。

李旭红表示,“十三五”期间的税收优惠对于激励创新效应是十分显现的,一是反映在许多行业的科技研发支出持续增长,成长力增强;二是由于科技研发所带动的新兴行业显现出较强的增长实力,对于带动整体的经济基本面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新兴行业集聚地区显现出较大的经济发展区域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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