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首先要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同时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还要建设乡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消费环境。
《意见》强调,要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培育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引导企业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数据驱动,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并通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了解农民消费特征,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除此之外,《意见》明确了要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以及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同时,建设完善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力争塑强一批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
《意见》还提到,在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方面,要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还要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并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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