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关于印发宜宾市2021年工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区县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市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宜宾市2021年工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2021年7月29日
宜宾市2021年工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
2021年7月28日,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召开了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通报了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并要求各级应急指挥部恢复到今年春节时的防控状态。为切实做好全市工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和《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简称(防控指南〈第三版〉)的要求,制订了本指南。
一、严格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完善本辖区工业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方案,指导工业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落实好本部门机关和辖区工业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细化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严格抓好重点人员管控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卫健、交通、通信等部门,督促辖区内工业行业领域企业第一时间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宜人员的排查登记,及时摸排潜在感染者,特别要排查与泸州、南溪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一旦发现潜在感染者要立即报告当地社区,确保不漏一人。各工业企业按《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对境外来(返)宜员工须提前向企业报备,配合当地政府督促其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居家隔离、平行检测验证等全流程闭环管控措施。
三、严格抓好员工疫苗接种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照《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宜宾市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工业行业领域企业压实疫苗接种主体责任,动员各企业职工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确保在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第二剂接种任务。
四、严格抓好重点场所管控
进入机关、厂区等重要场所人员要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进入,进入电梯间、会议室等密闭环境坚持戴口罩,在车间工作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等),离开车间应脱工作服。加强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的通风换气,保持清洁卫生。对卫生间、食堂、过道、电梯等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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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控制聚集性活动
各区县经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严控各类会议和活动人员规模,原则上不举办、不召开、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慰问、联欢等活动。50人以上的会议或活动必须制定防控方案,尽量采取线上或视频会议,还未开展的原则上暂停开展,待疫情形势稳定后再组织实施,已做好筹备的,要精准、精细做好防控预案,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研判、评估、审批后才能实施,并要落实好各项防疫举措,参与人员的旅居史摸排和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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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储备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加强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做好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设备的维护,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医用应急物资满负荷生产。同时,要加强政府医用物资储备管理,督促承储企业按照下达的储备任务进行储备,适时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达标、仓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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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改进冷链食品仓库、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口的冷链食品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做到“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严格落实入仓货品“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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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群、LED屏、宣传栏、宣传横幅等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提醒员工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讲卫生、使用公筷公勺、不吃生冷食物的良好习惯,增强员工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