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公布的同时,还发布了全省纳入培育范围的130个园区名单。根据《行动计划》,省经信厅制定《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服务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期启动首批园区遴选工作。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已纳入《行动计划》培育名单的园区,申报产业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6大领域。”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申报条件上,《办法》将“符合安全、环保、耕地保护等要求”作为一票否决事项,放在首位,同时还应满足“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的多项指标要求。
在具体的指标要求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数量≥1个”“完成当年节能任务”“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且正常运行”是约束性指标。“对所有的参加遴选的产业园区来说,这些指标都是硬杠杠。”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申报条件中还提出“园区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规模≥50亿元”“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总营业收入的比重≥70%”“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比≥25%”“亩均营业收入年均增速≥7%”等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与产业发展本身直接相关,体现的是‘5+1’特色园区的引导方向,规定了参与遴选的园区产业发展的基本水平,所有参与遴选的产业园区不仅应该达到相应的标准,而且应该努力高于这个标准。”上述负责人说。
除硬性评价之外,此次评选还将优先支持承担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发展战略任务的产业园区创建“5+1”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并适当放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困难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5+1”重点特色园区的申报和遴选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省经信厅对“5+1”重点特色园区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如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直接公告退出,并暂停所在市(州)下一年度的“5+1”重点特色园区申报工作、暂停该产业园区下一年度产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记者 张彧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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